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会被视同销售吗
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,工程不是用于福利或非应税项目,对外投资等,不需要视同销售。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,视同销售货物:
(一)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;
(二)销售代销货物;
(三)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,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,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(市)的除外;
(四)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;
(五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;
(六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,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;
(七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;
(八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。
相关文章:
相关推荐:
- 官方usdt兑换下载USDT兑换官方工具
- 10月31日平安医药精选股票C净值下跌2.70%,近1个月累计下跌5.19%
- 北京控股(00392.HK)拟委任德勤为新任核数师
- 10月31日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C净值增长0.50%,近3个月累计上涨20.23%
- 八方股份:董事、副总经理贺先兵辞职
- 10月31日招商稳健优选股票A净值增长0.73%,近3个月累计上涨14.2%
- 虚拟货币交易所芝麻交易所app最新下载-芝麻交易所DEX交易v6.8.9官网下载
- 10月31日平安鼎弘混合(LOF)C净值下跌0.63%,近1个月累计下跌1.71%
- 关于意外伤害保险赔付,请问具体哪些项目需要达到赔付条件才能赔我?
- meme币怎么注册 meme币交易所注册教程(最新)